(京财经一〔 2012〕 1250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关村现代服务业试点扶持资金及项目的管理,根据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项目运作的经验,我局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服务业试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已经中关村现代服务业试点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服务业试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 2011〕 2352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财政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