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火炬中心根据《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3 ] 117 号)的要求,经对 2013 年度 504 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条件进行审核,确认了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孵化服务有限公司等 212 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符合享受 2013 年度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条件。
据悉,通过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审核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将享受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后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处理问题由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另行规定《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3]117 号)。